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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我有责 我参与 我守法
2022-04-15 阅读次数:2662

2022年4月15日是

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宣传教育活动主题是: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

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阐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内涵、指导思想和贯彻原则。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并颁布试行。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的内涵: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诸多领域,要求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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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和组织的义务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维护国家安全

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每位公民应当认识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

遵守国家安全有关法律

为维护国家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来源:禅城发布(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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