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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教育局致全市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2020-04-17 阅读次数:2914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目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4月27日,我省高三、初三年级学生返校;5月11日后,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分期、分批、错峰安排中小学其他年级学生返校;幼儿园幼儿、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返园(校)时间另行研究确定。为确保返校工作平稳有序,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学生及家长密切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要在心理和行动上高度重视防疫,及时关注疫情及防控官方通报、权威播报,了解教育部门有关信息及要求,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始终保持乐观向上心态。


2.家长要指导孩子做好学习规划、制订作息时间表,优质高效完成居家线上学习任务,发展学习兴趣;引导孩子适度进行室内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督促、引导孩子参与家务劳动,如扫地、做饭、整理房间等,培养孩子家庭责任感和生活自理能力。


3.家长要与孩子一起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卫生。外出回家、饭前便后、咳嗽或打喷嚏后、处理食材前后、接触动物后要勤洗手;尽量做到不外出或少外出,确需外出必须戴口罩,并快去快回,以降低感染风险;注意室内清洁卫生,保持室内通风透气,净化生活环境;生活有规律,保证充足睡眠和合理营养,绿色上网,注意用眼卫生,不随地吐痰。


4.近期若有从湖北疫情重点地区或境外返回、或接触过确诊及疑似病例的学生,须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和村居,并自觉配合检测、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每天自测体温3次,如有发热(体温≧37.3℃,下同)、咳嗽和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院就诊,主动向学校和医生告知旅行史或病例接触史。


5.为从严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健康安全,同学们(或由家长代劳)每天要通过“粤康码”报告健康状况,请广大家长理解与配合。家长要在孩子每日早上、下午到校前在家中为孩子测量体温,身体如有异常,要主动告知村居委和班主任,并及时安排就诊,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就上学。


6.同学们上下学要选择安全的交通方式,途中不去其它公共场所,不去人群密集的地方,不结伴聚集,全程要规范佩戴口罩。同学们在解除限制之前不得参加任何机构、人员组织的任何形式的线下校外培训。倡议家长按时“点对点”接送孩子,但不宜在校门口停留,不得进入学校,以免人群聚集而感染。


7.同学们要遵守学校防疫规定和要求,按照学校指定的时间到校,并在校门口有间隔排队,配合测量体温,如有发热等症状,学校将第一时间通知家长,请家长务必保持联系畅通。同学们每天还要配合学校晨午检,住宿生还要配合晚检。在校身体如有不适,请及时告知班主任或值班老师。


8.校内人员密度大,同学们每天要正确佩戴口罩,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课间不聚集,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等。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将全力以赴做好同学们在校期间的防护工作,从校门管控、体温测试、消毒通风、食堂用餐、校内活动等方面强化防护保障,请家长、同学们放心。


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定必胜信心,共同为孩子们筑起抵御风险隐患的铜墙铁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感谢各位家长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祝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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