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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制造传播网络谣言及有害信息的通告
2024-03-25 阅读次数:723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生态,坚决依法打击造谣传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央网信办《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编发不实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来历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网络谣言;通过网络平台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立即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公开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


二、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及有害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相关网站、平台和网络账号进行依法处置,并依法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三、加强发布内容审核。各网络平台、自媒体人、互联网群组管理员要严格落实审核制度,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对微信群、朋友圈及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非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等信息,要仔细甄别,不随意转发;发现不实信息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对不落实审核制度,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互联网是亿万网民的共同家园,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参与网络生态治理,坚决同一切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做斗争,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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