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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村头小学区语言文字示范学校
2018-11-27 阅读次数:1115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实现新世纪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之一。我校按照《佛山市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全面达标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经督学领导一致认为符合语言文字示范学校标准,认定我校为禅城区语言文字工作示范学校。

    11月26日上午,副总督学李敏皓,督学陈珊玫校长,黎志强校长到我校对语言文字达标校进行评估验收。首先,由我校刘丰校长简要介绍我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情况;接着,督学领导分组活动: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我校校园用语用字环境,巡堂听课访谈相关人员,分别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然后,评估组内部交流意见;再者,评估组向学校简要反馈验收意见,李敏皓督学向参会的行政、老师们阐明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意见,国家意义的高度靠文字、语言、成语,典故离不开语言文字,把话说好,把字写好体现了教育的价值。2、领导重视、工作认真,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常规管理工作,普通话达标比率达百分之百,科研小课题为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供新途径、新方法,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促进学校发展。3、语言文字工作渗透到各学科中,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同时也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督学陈珊玫校长,黎志强校长也表示同意此看法。

    最后,我校刘丰校长就需要整改的细节问题,明确表示会跟进落实到位,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精细化。通过此次督学领导对我校语言文字达标校评估验收,使我校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会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以下是此次督导评估的剪影:

 

我校刘丰校长简要介绍我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情况

 

督学领导查看相关迎检资料

 

督学领导实地查看我校校园用语用字环境

 

督学领导开展教师、学生座谈会

 

李敏皓督学(右一)反馈验收意见,刘丰校长(左三)表态

撰稿:倪琪   审稿:刘丰   摄像:廖碧妍   编辑:林文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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