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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村尾学校关于2023年已在招生平台报名且具有直升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名单的公示
2023-05-08 阅读次数:2481

佛山市禅城区东方村尾学校关于2023年已在招生平台报名且具有直升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名单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佛山教育〔2023〕14号)和《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禅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禅教〔2023〕28号)精神和要求,我校对已在招生平台报名且具有校内直升资格的小学毕业生进行了审核。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形式向学校反映,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真实姓名。


受理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东方村尾学校

电子邮箱:dfcwxxo1@163.com

通讯地址:禅城区张槎镇街道村尾村东方村尾学校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东方村尾学校2023年已在招生平台报名且具有直升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名单


佛山市禅城区东方村尾学校

2023年 5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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