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长的一封信
(义务教育助学政策宣传)
各位家长: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区现有的助学政策。
一、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就读于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在籍学生〔①脱贫家庭学生(有扶贫手册);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乡村振兴局、镇级以上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证明);③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乡村振兴局、镇级以上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证明);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有低保证明);⑤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特困证/五保证/三无证/孤儿证/儿童福利证等相关证明);⑥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低收入家庭(有边缘低保/临界低保等贫困证明);⑦优抚对象、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有优抚对象、因公牺牲警察证等相关证明);⑧残疾儿童(有残疾证/三甲医院开具的残疾相关疾病证明);⑨其他困难类别见分析表(有贫困证明)〕。
资助标准:
1.小学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250元。
2.初中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375元。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家长于3月2日前向所在学校提交《禅城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学校评定小组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学校将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审核,资助名单最终确定后,由相关部门将款项划拨给学校,再由学校将补助资金发放给学生(家长)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做好签领工作。
二、温馨提示:
1.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统一纳入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再实施我省户籍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2.有关资助政策可致电学校电话13318392831咨询何老师。特别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联系求证。
3.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家长请于3月1日、2日两天内提交完整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申请,否则视为放弃资助并填写放弃声明。
4.符合资助条件,但放弃申请资助的,需向学校提交放弃声明。
佛山市禅城区东方河宕学校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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