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10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月3日至5日为放假时间,共3天。其中: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天)为公休日,4月5日(星期一 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
附:
1: 请家长一定要做好小孩在家里的安全教育和思想教育(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煤气、防电、防贼、防水,不准攀高,不打架等)、 不跟社会不良青年来往、不到网吧上网、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2:4月6日(星期二)正常回校上课,乘坐校车的同学准时到候车点等车
谢谢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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