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佳节与爱同行”倡议书
一、单位无烟。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建设活动,“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要持续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巩固提升无烟环境建设成果。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教师、医务人员要自觉遵守控烟相关规定,带头不在室内工作场所吸烟,自觉维护好单位和个人的良好形象。
二、场所无烟。各宾馆、车站、商超、影剧院、KTV、网吧、餐饮店、图书馆、体育场馆等所有公共场所主动落实禁烟责任,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不摆放烟具,及时劝阻吸烟行为。吸烟者不在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每个人都有向二手烟说“不”的权利,拒吸二手烟,争当控烟劝导员和监督员,主动劝阻他人不在禁烟场所吸烟,带动身边人加入文明劝导,共促健康。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参与控烟行动,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远离烟草,珍爱健康,共筑无烟环境,共度无烟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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